近似商标_“HEROES FANTASY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4

     

    关于第36018835号“HEROES FANTASY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2019号

       

      申请人:心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思睿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018835号“HEROES FANTAS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41类第1200774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所有人KING.COM LIMITED已出具经公证、认证《同意书》原件,声明同意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
      经复审我局认为,鉴于引证商标所有人已同意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且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尚有一定区别,故不判为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合议组成员:张萌
    马媛媛
    张旭

    2020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