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车锦鲤 CAR LBROCADE CARP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4

     

    关于第37244373号“车锦鲤 CAR LBROCADE

    CARP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0441号

       

      申请人:山东车游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河北德标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244373号“车锦鲤 CAR LBROCADE CARP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8335565号“知渔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构成内容、呼叫、含义等方面不同,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宣传和使用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故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主要识别部分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不同,二者即使共同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通常也不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侯明洋
    苑雪梅
    洪强

    2020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