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EING POSSIBILITIES IN POTATOE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4

     

    关于第32081151号“SEEING POSSIBILITIES

    IN POTATOE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9957号

       

      申请人:蓝•威斯顿公司
      委托代理人:高露云(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081151号“SEEING POSSIBILITIES IN POTATOE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SEEING POSSIBILITIES IN POTATOES”可意译为“薯不尽的可能”,具有较强的显著性与识别性。因此,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申请商标宣传材料、发票、产品生产说明书等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SEEING POSSIBILITIES IN POTATOES”使用在“土豆片;土豆煎饼;低脂土豆片”等商品上,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故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商标确权遵循地域性原则,申请人商标标识域外注册情况不能成为该商标在中国具有可注册性的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可注册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刘琳琳
    邢妍
    王继红

    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