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环云”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4

     

    关于第35847766号“星环云”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7956号

       

      申请人:星环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品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847766号“星环云”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0451107号“星環”商标、第35583408号“星環”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由我局驳回复审决定驳回,该决定已生效。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5583408号“星環”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已被驳回,该驳回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之间的权利冲突已经不存在。故申请商标可以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婧

    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