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关于第8088640号“土巴兔tobatu及图”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8854号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江莎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点名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韓國賓菲國際服飾集團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武汉市中知商标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8088640号“土巴兔tobatu及图”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6]第Y010765号决定,于2017年04月19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经商评字(2017)第0000119565号撤销复审决定书决定予以撤销,该决定已发生法律效力。复审商标已不存在。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王钒
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