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情点碰L'S QING DIAN PENG L 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5

     

    关于第37211383号“情点碰L'S QING DIAN

    PENG L 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8442号

       

      申请人:张如月
      委托代理人:微诺(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211383号“情点碰L'S QING DIAN PENG L 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5262789号“L'S LIFE'S BAR & RESTAURANT”商标、第9495231号“乐烧LS”商标、第22063217号“LS”商标在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翟晶晶
    孙侃华
    张娜娜

    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