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WALK ON'S BISTREAUX

时间:2020-08-15

     

    关于第35959507号“WALK ON'S

    BISTREAUX&BA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8645号

       

      申请人:沃柯昂企业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联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959507号“WALK ON'S BISTREAUX&BA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715338号“walko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我局撤销其在服装、婴儿全套衣、游泳衣、裤子、帽子、领带、莎丽服、雨衣商品上的注册,撤销决定已发生法律效力。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服装等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袜、手套(服装)商品不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二者在市场上共存,一般应不易引起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杨建平
    张颖
    吕美兰

    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