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6945478 - 商评字[2020]第0000062884号 - 申请人:廉江市廉城美夫人电器厂

时间:2020-08-15

     

    关于第36945478号“江東 美夫人 JDMEIFUREN 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62884号

       

      申请人:廉江市廉城美夫人电器厂
      委托代理人:北京贵都商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945478号“江東 美夫人 JDMEIFUREN 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449329号“美夫人 BEAUTY LADY 及图”商标、第30974700号“高姿美态 及图”商标、第22616128号图形商标、第1342316号“東江”商标、第3082671号“東江 TK TK 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在呼叫、含义、外观设计上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设计,经申请人长期使用,已经有一定显著性,应核准注册。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三整体区别较为明显,上述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文字部分“江東 美夫人”与引证商标一文字部分“美夫人”、引证商标四文字“東江”、引证商标五文字部分“東江”在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已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广告;商业管理和组织咨询;进出口代理;市场营销;替他人推销;人事管理咨询;将信息编入计算机数据库;会计;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四、五核定使用的“广告;商业橱窗布置;替他人推销;职业介绍所;办公机器和设备出租;商业场所搬迁;会计”等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在上述服务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四、五共存于市场,易导致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综上,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四、五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郝海量
    王觉菲
    贾秋实

    2020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