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_“一百分 YIBAIFE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8

     

    关于第34314783号“一百分 YIBAIFEN”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4107号

       

      申请人:苏州汇恩建材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314783号“一百分 YIBAIFE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上,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531597号“壹百芬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期满未续展注册已丧失商标专用权,引证商标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王振宇

    2020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