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9
关于第32025327号“M MEMBER'S MARK 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3216号
申请人:沃尔玛阿波罗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025327号“M MEMBER'S MARK 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546371号“M”商标、第9096069号“M”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综上,申请商标应当予以初步审定。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石甜甜
王训陶
常兆莉
2020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