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9
关于第35447011号“FREDBENNETT FB”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8402号
申请人:北京秀佰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方氏卓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447011号“FREDBENNETT FB”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3062871号“FREDBENNETT FB TM”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其已不再构成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雅楠
孙侃华
许文静
2020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