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9
关于第14443866号“息壤”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9091号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广州实拓建材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世纪鼎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天津沃佰艾斯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启臻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4443866号“息壤”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9]第Y004340号决定,于2019年03月28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于2019年5月29日因为连续三年不使用经商标撤三字[2019]第Y011427号决定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于第1659期《商标公告》,申请人未在法定时间内提起复审。故复审商标已为无效商标,本案没有审理必要。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郝海量
2020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