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9
关于第36545681号“睿梦童RUIMENGTONG
EDUCATIO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0333号
申请人:本溪印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沈阳有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545681号“睿梦童RUIMENGTONG EDUCATIO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红星路三十五 号”商标、第5465398号“芒果网;芒果网飞一般的旅行网;MANGO CITY.COM”商标、第12737572号“腾讯动漫平台成就梦想舞台 AC.QQ.COM”商标在文字构成及整体视觉效果上存在差异,相关公众尚可区分,申请商标与上述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徐苗
李硙
刘盈盈
2020年0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