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9

     

    关于第37071166号“穗”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8106号

       

      申请人:北京穗秋实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湖南湘德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071166号“穗”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鉴于第3986675号商标因期满未续展而失效,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赵婷婷

    2020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