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FS WORLD FAMOUS SPORT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9

     

    关于第36148950号“WFS WORLD FAMOUS

    SPORT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9024号

       

      申请人:世界著名运动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金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36148950号“WFS WORLD FAMOUS SPORT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8411142号商标、第10404047号商标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撤销,撤销决定现均已生效,撤销公告分别刊登在2019年12月20日第1676期、2019年11月27日第1673期《商标公告》上,上述商标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高源

    2020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