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9
关于第37402230号“ESPACE TREASURE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9764号
申请人:懿品臻选(珠海)商贸店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402230号“ESPACE TREASUR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9379728号图形商标、第12510547号图形商标、第8096765号“SHUIJINGCHE及图”商标、第11053958号图形商标(以下分别称为引证商标一至四)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商标设计思路及含义;引证商标使用状况调查列表等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外文部分“ESPACE TREASURE”和图形构成,与引证商标一至四在构成要素和整体外观等方面区别明显,上述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因此,申请商标可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谭诗小
刘中博
张 颖
2020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