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布JAPANESE BARLEY CRAFT SPIRITS YUFU ONO DISTILLERY SINCE 1906”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9

     

    关于国际注册第1463116号“由布JAPANESE BARLEY

    CRAFT SPIRITS YUFU ONO DISTILLERY SINCE 1906”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5605号

       

      申请人:小野酒造株式会社
      委托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63116号“由布JAPANESE BARLEY CRAFT SPIRITS YUFU ONO DISTILLERY SINCE 1906”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360424号商标、第10253603号商标、第25101708号商标、第26277214号商标、第35610258号商标、第35852284号商标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3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刘银龙
    孙侃华
    李雅楠

    2020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