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Q”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时间:2020-08-19

     

    关于第31259203号“LoveQ”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51024号

       

      申请人:广州市一些事一些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比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广州市一些事一些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鹏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6月26日对第31259203号“LoveQ”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首先,被申请人与广州一些事一些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关联企业。自2016年2月22日开始至今,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了61件商标,自2015年12月28日开始至今,被申请人关联公司申请注册了165件商标。被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注册的商标中,绝大部分商标系抄袭申请人在先已注册和使用的商标。其次,被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的企业名称与申请人几乎完全相同。被申请人在2016年1月20日将公司名称从广州市成卓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变更成为广州市一些事一些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关联公司在2016年12月14日从广州市信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一些事一些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试图为其争议商标申请寻求正当理由,就先更改企业名称,然后立即开始着手抢注申请人的诸多商标。再次,被申请人曾侵犯申请人美术作品著作权,在第19128720号商标异议案件中,申请人在先美术作品著作权得到保护,被申请人的恶意注册行为得到遏制。最后,申请人的一些事一些情广播节目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被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具有主观恶意,从企业字号到商标都抄袭申请人。争议商标的注册有违诚实信用原则,被申请人恶意囤积商标,不以使用为目的大量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已然超出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复印件及光盘):被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的工商档案、商标注册列表;申请人一些事一些情广播节目使用及其影响力的相关资料等。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
      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的法人冯婉颜独自设计而成,其初始设计来源是冯婉颜在2005年3月31日设计完成的“一些事一些情LOVEQ.CN及图”。被申请人在2008年实际成立了个人服装店铺,“LOVEQ”品牌开始投入使用和推广。冯婉颜在将两家实际控股的企业进行名称变更后,被申请人开始注册“一些事一些情”和“LOVEQ”的相关商标。被申请人注册争议商标并不具有任何恶意,申请人所列举的裁定情况与本案没有直接关联。被申请人对争议商标拥有正常的在先权利,申请人才是故意傍名牌、搭便车的恶意抄袭者。申请人未取得相关节目制作许可证书,其提交的“LOVEQ.CN”网址信息、域名证书、节目制作协议等证据具有互相矛盾之处,存在造假和混淆视听之嫌。争议商标与被申请人具有唯一确定的关系,未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综上,被申请人请求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被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 争议商标的设计草稿;冯婉颜个体执照信息、个体销售清单;广州裕龙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执照信息;被申请人签订的服务合同及发票;商标授权证明;被授权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及发票;相关企业对商标的使用情况;“一些事一些情”和“LOVEQ”的作品登记证书;荣誉证书;申请人企业信息及失信情况截图。
      针对被申请人的答辩,申请人质证坚持其前述理由与请求。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8年5月29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43类养老院等服务上,于2019年6月7日获准注册。
      2、被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广州一些事一些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冯婉颜。至本案审理时,被申请人在多个类别的商品和服务上申请注册了一百余件商标,广州一些事一些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三百余件商标,其中包括本案争议商标及图形商标、“一些事一些情LOVEQ.CN及图”、“一些事一些情”、“一些事”、“一些情”、“LoveQ”商标等多件与申请人在先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其中部分商标已被异议不予注册或处于无效宣告程序中。
      3、申请人成立于2008年12月29日。广州市成卓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自2010年12月8日成立,于2016年1月20日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广州市一些事一些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即本案被申请人。广州市信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10年12月9日成立,于2016年12月14日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广州一些事一些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争议商标获准注册日期为2019年6月7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本案的相关程序问题仍适用2019年《商标法》。鉴于2013年《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九条为原则性条款,其立法精神已体现在2013年《商标法》的具体条款中,我局将适用2013年《商标法》的具体条款审理本案。依据当事人陈述及查明的事实,我局认为:
      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欺骗手段以外的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形。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芭莎男士》、《可乐生活》、新浪微博等杂志媒体的宣传材料等证据可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申请人的“一些事一些情”广播电台节目已开播数年,申请人在先使用网站“LoveQ.cn”,并创立了“LoveQ.cn”服装品牌。根据我局查明事实2可知,本案被申请人先后在多类商品和服务上申请注册了一百余件商标,与被申请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关联公司广州一些事一些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三百余件商标,其中包括在不同类别上注册的图形商标、“一些事一些情LOVEQ.CN及图”、“一些事一些情”、“一些事”、“一些情”、“LoveQ”商标等与申请人商标相近似的商标,部分商标已被异议不予注册或处于无效宣告程序中。此外,双方同处广州一地,结合我局查明事实3,被申请人成立时间晚于申请人成立时间,且被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广州一些事一些情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将其企业名称变更后与申请人商号完全相同,被申请人具有知晓申请人在先商标的可能性。由此可见,被申请人具有抢注他人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或牟取非法利益的意图,而并非善意使用商标。被申请人此种囤积商标、大量恶意申请注册与他人在先商标相同或者相近标识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并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因此,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已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所指之情形。
      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禁止的是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商标注册,本案争议商标的注册不属于此类情形。另,虽然申请人援引了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作为宣告争议商标无效的法律依据,但未提出属于该规定调整范围的具体事实和理由,因此,申请人上述主张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2013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2019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邵燕波
    姚旭祺
    方莉园

    2020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