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润白天鹅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9

     

    关于第37729069号“琅润白天鹅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8372号

       

      申请人:深圳市琅润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金马国际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729069号“琅润白天鹅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9925869号“洞庭福及图”商标、第16527649号“新红芳及图”商标、第16438080号“新红芳及图”商标、第7349437号“MONA及图”商标有区别,整体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雅楠
    孙侃华
    许文静

    2020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