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球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9

     

    关于第36343034号“球球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8371号

       

      申请人: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343034号“球球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6331134号“球球”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其已不再构成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雅楠

    2020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