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G MANAGER”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19

     

    关于第36123541号“TEG MANAGER”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6316号

       

      申请人:美国血液技术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科龙寰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123541号“TEG MANAGER”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768558号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撤销,该决定现已生效。据此,申请商标与之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王志焕

    2020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