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阳神集团禁止私自使用商标用于宣传

时间:2017-12-27

    近期公司接到了市场上的反馈,部分团队没有经过公司许可和书面授权,擅自使用了广东太阳神公司的商标、企业名称制作的宣传素材对外发布传播,严重地损害了太阳神公司的品牌形象。

      在此公司希望全国各市场团队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共同来维护好太阳神的品牌形象,要时刻牢记好规范经营,切实做好各项自纠自查的工作:

     广东太阳神集团禁止私自使用商标用于宣传

      一、遵守国家《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规范宣传行为,以更好地预防法律的风险;

      二、根据《太阳神品牌使用管理》规定,其他机构或个人没有经过书面授权,不得使用“太阳神品牌(包括公司商标、商号、企业名称、企业标志相同或相近的文字、图案);

      三、所有宣传材料及对外口径,要以公司官方平台所发布为准,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对太阳神官方所出品的文字、设计、视频等相关素材,禁止进行随意的编撰、篡改、歪曲、夸大等不规范行为;

      四、禁止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和公司许可私自发布广告。凡是涉及到对外广告投放的事宜,需要严格地遵照相关规定;

      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公司的监管,做好宣传材料的全面检查,维护并管理好公司的品牌形象,做好太阳神品牌、企业、产品等的宣传。

      在此公司郑重声明:如有违反上述行为及相关规定的团队或个人,公司将会依据《太阳神经销商管理制度》、《太阳神品牌使用管理规定》等法规给予相应的处分。同时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还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太阳神三十年来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希望市场的伙伴及团队都能更加珍惜,去共同维护太阳神品牌形象,共同推动太阳神事业更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