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4392803号“拓益康”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12-03

     

    关于第34392803号“拓益康”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5512号

       

      申请人: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佳黎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392803号“拓益康”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672179号“拓益康”商标(引证商标)已转让给本案申请人。
      我局认为,鉴于引证商标所有人与申请人名义一致,故二者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铁峰

    2020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