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商标侵权后果的严重性!!!

时间:2019-01-18

    利令智昏造假酒 假冒商标被判刑

     

    受金钱利益的驱使,李某等五人伪造高档白酒注册商标,妄图通过制造、销售假酒的方式致富,最终难逃法网。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侵犯注册商标案,五名被告人均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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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理查明:2017年八九月份,被告人李某以租住房屋为窝点,聘用被告人朱某、郭某等人制造假酒。201712月份,李某让被告人杨某寻找新的造假酒窝点。杨某找到被告人崔某让其帮忙租房作为制造假酒的场所,崔某找到某地三层房屋提供给杨某使用,李某和杨某等人将制作假酒的包装器材及设备运到该房屋,由朱某、郭某、杨某等人在此处灌装假酒。由于假酒堆放不下,崔某又另找两处房屋提供给杨某使用,用于存放组装成件的假酒。201711月份,李某让杨某将其生产的古井贡酒、口子窖等假酒运往外地售卖,非法获利14000元。

    201827日晚案发,霍邱县公安局在崔某等住处查获众多数量的口子窖,古井贡酒各种品牌假酒,假酒瓶子、瓶头、古外箱、内盒、手提袋、包装丝带、物流商标、防伪商标、合格证、模板、合格证印章、外箱提手等等假冒产品。后经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查获的古井牌系列白酒属假冒其公司已注册的古井贡酒年份原浆酒(注册商标)。经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鉴定,查获的口子系列白酒酒箱、酒盒、酒瓶均不是其公司专业包材,系假冒其公司生产的白酒。查获假酒数量按李某实际销售价格计算,非法经营数额为 98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朱某、郭某、杨某、崔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依法惩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分别判决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另外被告人李某违法所得一万四千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查扣在案的假酒及其包装器材等均予以没收。

     

    朋友们,法律既是保障我们正常生活的有力武器,也是控制我们违法行为的绳索。为了更好的生活,我们有必要增进对法律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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