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的形式审查包括哪些内容?

时间:2018-01-16

    商标注册的形式审查包括哪些内容?

    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查该商标注册的申请是否具备法定的条件和手续,从而确定对申请是否受理。简而言之,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的书件能否受理的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 

    1.审查商标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和商标申请的程序 

    如商标申请人不具有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资格或超越了法人行为能力的,则不能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其他商标注册事宜。外国商标未经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申请的,一律不予受理。 

    2.审查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 

    根据《商标法》第 29 条关于“申请在先”原则的规定,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则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日期的先后来确定各自申请的具体日期,从而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如果同一天申请的,则根据《商标法》第 29 条关于“使用在先”原则的规定,以各申请人限期补送商标开始使用的日期证明为准,确定各自的申请日期,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如是同日申请或者都没有使用的,则由双方进行协商确定申请人,协商不成,由商标局进行裁定。 

    3.根据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审查申请商标的商品使用范围是否是一份商标申请书不能一份商标申请书申报两个以上的商标名称和图形。这一规定是不附带其他任何条件,也不考虑其他任何因素的。 

    4.审查商标申请有关书件、商标图样和申请注册费用是否送齐通过以上审查,如申请商标不具备上述条件,商标局可根据审查中的具体情况,或退回申请书,申请日期不予保留;或通知申请人在 3 个月内补齐,申请文件暂放商标局,申请日期以手续补齐之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