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时间:2018-02-24

      统一驰名商标定义及认定标准定义可以确定为“在一国或某一区域内,连续使用5年以上,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享有良好信誉的商标”。认定标准可采概括式单一标准与“未穷尽”列举式多重标准相结合,单一标准是定义,多重标准可以“未穷尽”列举出。那么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有哪些呢?

    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我国对于驰名商标还是有许多的规定的,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成为驰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