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9
关于第35671665号“世林SILEN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6675号
申请人:永康市普园工具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671665号“世林SILE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217858号“SILENE及图”商标、第8790387号“S及图”商标、第14872010号“XIANQINSHEN S及图”商标、第8018991号“S”商标、第8978395号“SILENT”商标、第11125334号“中科合臣SYNICA S”商标、第25827084号“SIGLEN”商标、第34826067号“SILEXN及图”商标、第27112628号图形商标、第12041301号“SIGLEN”商标、第13287162号“SIGLEN”商标在文字构成、给相关公众的整体印象上有所区别,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海珍
张悦
黄会芳
2020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