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0
关于第35216473号“VIPABC.com”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4553号
申请人:麦奇教育集团
委托代理人:广州鸿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216473号“VIPABC.com”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显著识别部分为“VIPABC”,与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26006646号“Com”商标在字母构成、呼叫上区别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庞婷
覃莎莎
侯文健
2020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