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0
关于第36064995号“58职业信用 CAREER
CREDIT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6606号
申请人: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064995号“58职业信用 CAREER CREDIT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人介绍;相关业务合作合同;网络媒体广告宣传截图等。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在含义上区分明显,不构成近似商标。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三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王晓璇
李迎生
刘婷
2020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