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3909248 - 商评字[2020]第0000043668号 - 申请人:艾默生电气公司

时间:2020-08-20

     

    关于第33909248号“EMERSON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3668号

       

      申请人:艾默生电气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909248号“EMERSO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157029A号、第14566100号、第15157189A号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方面尚有一定差异,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孙向琪
    张学军
    陈思

    2020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