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0
关于国际注册第1127126号“JUSTIN ALEXANDER”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3165号
申请人:贾斯汀亚历山大公司
委托代理人:乔廖(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127126号“JUSTIN ALEXANDER”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424464号商标,已转让给本案申请人。该商标已不再构成本案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5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刘双双
2020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