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国际”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0

     

    关于第26207272号“友谊国际”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9]第0000013861号重审第0000000932号

       

      申请人:友谊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博睿森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19]第0000013861号《关于第26207272号“友谊国际”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9)京73行初字第3486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维持被诉决定。申请人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9)京73行初字第3486号行政判决书,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京行终785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和一审判决,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经审理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875942号“北京友谊宾馆  BEIJING FRIENDSHIP HOTE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于2019年6月27日经商标局撤三程序作出的第W013354号决定撤销在“清理建筑物(内部)、房屋隔热隔音、用纸糊墙、室内装潢、内部和外部油漆”服务上的注册(见第1653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于2019年8月6日经商标局撤三程序作出的第W018666号决定撤销在“电气设备的安装与修理、空调设备的安装与修理、厨房设备的安装与修理、冷冻设备的安装与修理”服务上的注册(见第1658期《注册商标撤销公告》)。此外,原告还提交了其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申请预览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8月26日作出的《商标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核准通知书》,该通知核准删减指定使用的“电器的安装与修理”服务。
           法院判决认为,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在“清理建筑物(内部)、房屋隔热隔音、电气设备的安装与修理、空调设备的安装与修理”等服务上的注册已被撤销,且诉争商标指定使用的“电器的安装与修理”服务经原告申请,现已删除。由于诉争在复审服务上是否应予核准注册的事实基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其申请注册的权利障碍已经消失,即本案中引证商标一、引证商标二已不再成为诉争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综上,由于原审判决及被诉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发生变化,因此不宜再予以维持。
      根据法院判决,我局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在“电器设备的安装与修理、清理建筑物(内部)、空调设备的安装与修理、厨房设备的安装与修理、房屋隔热隔音、用纸糊墙、室内装潢、内部和外部油漆、冷冻设备安装与修理”服务上已丧失商标专用权,且申请人申请删减的“电器的安装与修理”服务已被核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在上述商品上已不存在在先商标权利冲突。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建筑设备出租、建筑物防水、管道铺设和维护、室内装潢修理、清洁建筑物(内部)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分别核定使用的除上述服务外的车辆修理、机械安装、保养和维修等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张超
    牛嘉
    宋佳

    2020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