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1
关于第27968832号“约宝宝”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4259号
申请人:哈尔滨米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竞合有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青岛微创新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6月05日对第27968832号“约宝宝”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24716362号“约宝宝”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4695777号“约宝宝”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构成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二、被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申请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约宝宝”商标,易造成不良影响。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以复印件形式提交):
1、引证商标一、二的商标档案;
2、搜狗百科关于“约宝宝”手机软件的介绍及搜索页面。
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7年12月8日申请注册,2018年8月13日初步审定并公告,2018年11月14日核准注册在第38类新闻社、网络广播、信息传送等服务上,商标专用期至2028年11月13日。
2、引证商标一由申请人于2017年6月12日申请注册,2018年3月20日初步审定并公告,2018年6月21日核准注册在第9类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无线电设备、电池等商品上,商标专用期至2028年6月20日。
引证商标二由申请人于2017年6月12日申请注册,2018年3月20日初步审定并公告,2018年6月21日核准注册在第42类计算机编程、远程数据备份、计算机系统分析等服务上,商标专用期至2028年6月20日。
该项事实有相关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我局认为,鉴于本案争议商标获准注册日于2014年5月1日至2019年11月1日期间,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本案的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相关程序问题应适用2019年《商标法》。鉴于引证商标一、二在争议商标申请之日前尚未初步审定,但申请在先,我局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予以审理。
根据当事人的理由、事实和请求,我局将本案的焦点问题归纳为:一、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是否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二、争议商标的注册是否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情形。三、争议商标是否违反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
关于焦点问题一:争议商标核定的使用的第38类新闻社、网络广播、信息传送等服务与引证商标一核定使用的第9类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无线电设备、电池等商品、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第42类计算机编程、远程数据备份、计算机系统分析等服务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方面均在一定差异,不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因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关于焦点问题二: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为商标档案,证据2为产品介绍及网页搜索页面,均不属于其商标的使用证据。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均不足以证明其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在与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在先使用了与争议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并具有较高知名度。因此,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情形。
关于焦点问题三,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本身具有欺骗性,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是指商标本身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自身的构成要素有害于人们共同生活及行为的准则、规范以及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良好风气和习惯,或者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本案争议商标不存在上述情形,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
依照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王鹏
刘洲东
卓慧
2020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