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婴优赋”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时间:2020-08-21

     

    关于第29052262号“宜婴优赋”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2892号

       

      申请人:泉州市嘉华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福建亚太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枣庄亚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4月30日对第29052262号“宜婴优赋”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至本案审理时,争议商标所有人枣庄亚芝母婴用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5日申请注销争议商标在5类商品上的注册,该注销申请予以核准,注销公告刊登在2019年07月27日1657期公告中,争议商标的专用权自2019年5月5日起终止。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陈颖

    2020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