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莱”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时间:2020-08-21

     

    关于第28403995号“苓莱”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4057号

       

      申请人:莱苓蜡烛香皂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西盟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丁利东
      
      申请人于2019年01月24日对第28403995号“苓莱”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1、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16560744号“LALin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已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2、争议商标损害了申请人在先商号权,且是对申请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恶意抢注。3、被申请人大量囤积商标并出售牟利,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商标管理秩序,并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及(八)项、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等规定,申请人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
      1、被申请人恶意注册商标并出售的证据;
      2、申请人商标注册情况;
      3、申请人商标宣传使用证据;
      4、其他相关证据。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7年12月28日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经我局审查于2018年12月7日获准注册,商标专用权至2028年12月6日。
      2、引证商标由申请人于2015年3月25日提出注册申请,核定使用在第25类“手套(服装);衣服吊带;浴帽”商品上,商标专用权为2018年6月7日至2028年6月6日。
      鉴于引证商标在争议商标申请之日,尚未初步审定,但其申请在先,故对于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我局应适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审理。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3、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1及我局检索查明,至我局审理本案时,申请人名下共有1123件商标,其中25类商品上共1104件商标。
      证据2显示被申请人在好标网、第1商务网站大量出售商标。
      本案争议商标在2019年11月1日前核准注册,故涉及商标法修改条款第四条应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即2013年《商标法》)。2013年《商标法》第四条属于总则性规定,在《商标法》实体条款中已有体现,本案将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评审理由适用相应的实体条款对本案进行审理。
      我局认为,鉴于《商标法》第七条中的相关精神已体现于《商标法》的具体条款中,根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本案审理如下:
      一、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区别明显,即使共同使用在类似商品上,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可以区分,共存于市场不至导致消费者混,二者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在与争议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人使用与争议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号及未注册商标并达到有一定影响的程度。故争议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指情形。
      三、据查明事实3,被申请人在25类商品上申请注册有1104件商标,被申请人上述行为已明显超出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被申请人对申请注册大量商标的行为未作出合理解释或说明。同时,被申请人还通过好标网、第1商务商标网站出售名下商标。因此,被申请人非以使用为目的且无合理或正当理由大量申请注册并囤积注册商标,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不当占用了社会公共资源,并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已构成了《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
      四、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的使用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或者争议商标自身的构成要素会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故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八)项规定所提主张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冯洪玲
    李宁
    马霄宇

    2020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