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美士HM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1

     

    关于第29169778号“会美士HMS”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0062号

       

      申请人:云南旷卓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快车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9169778号“会美士HM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我局审理本案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891827号“HMS”商标、第12509237号“HMS INVESTMENT及图”商标、第14306989号“华美士 HUAMEISHI-CN HMS及图”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我局撤销;第28142729号“亨慕斯 HMS”商标已被我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商标与上述诸引证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段莉

    2020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