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红双喜”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时间:2020-08-21

     

    关于第20008907号“广红双喜”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7218号

       

      申请人:珠海双喜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天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广东红双喜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3月14日对第20008907号“广红双喜”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的第7673318号“双喜及图”商标、第167108号“双喜及图”商标、第382649号“红双喜”商标、第3565394号“好太太双喜”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 三、四)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二、双喜”品牌经申请人长期使用和大力推广已在国内、国际家电行业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被申请人摹仿抢注申请人“双喜”品牌严重干扰了申请人的正常经营和行业市场环境,扰乱了市场秩序,极易致使消费者混淆误认,危害了公众权利,破坏了市场秩序。三、已有在先案例对申请人商标予以保护。四、被申请人的恶意抢注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若不予制止,必然造成市场混乱,产生不良影响。综上,请求依据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2013年《商标法》)第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1、申请人及其引证商标所获荣誉及认证资料证据;2、广告宣传证据;3、申请人产品销售证据;4、申请人维权证据。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6年5月19日申请注册,经异议核准注册,注册公告刊登在2018年9月14日第1662期《商标公告》上,指定使用在第11类电炊具;燃气炉;冰箱;消毒碗柜;饮水机;净水器;浴霸;电暖器;壁炉;冲水槽;水龙头;坐浴浴盆;抽水马桶;淋浴热水器商品上。
      2、引证商标一、二、四在先在第11类电炊具等商品上获准注册,引证商标三在先在第10类消毒器商品上获准注册,现均为申请人的有效注册商标。
      上述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本案争议商标获准注册日期早于2019年11月1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实体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本案的相关程序问题仍适用2019年《商标法》。2013年《商标法》第九条为总则性条款,我局将依据2013年《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审理,不再单独阐述。
      经合议组评议,我局认为,
      一、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全部商品与引证商标三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不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三不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消毒碗柜、净水器、水龙头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四核定使用的所有商品不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在上述商品上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四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电炊具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一、二、四核定使用的电炊具等商品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四在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四已构成近似商标。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四并存于上述商品上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申请人援引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但未向我局主张除在先商标权以外的何种权利受损,且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日之前,申请人已将争议商标或与争议商标近似商标在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消毒碗柜、净水器、水龙头商品上在中国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从而与申请人形成紧密联系,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2013年《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情形。
      申请人的其他理由缺乏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在消毒碗柜、净水器、水龙头商品上予以维持,在其余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杨丰璟
    覃莎莎
    侯文健

    2020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