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云名片 上线了SXL.C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2

     

    关于第35571321号“超级云名片 上线了SXL.CN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2909号

       

      申请人:思创科领公司(原申请人:上海鲸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571321号“超级云名片 上线了SXL.C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将申请商标转让至第30850001号“上线了SXL.C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3913899号“上线了SXL.C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所有人名下,故引证商标一、二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综上,申请人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申请商标的商标转让核准证明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申请商标经核准转让至思创科领公司,即本案引证商标一、二权利人名下。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为同一主体所有,故引证商标一、二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倩

    2020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