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2
关于第9784966号“梦之蓝”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5781号
申请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江苏省宁海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浙江酷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1月14日对第9784966号“梦之蓝”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本案审理时,争议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撤销,撤销公告刊登在2019年10月27日第1669期《商标公告》上。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杨丰璟
2020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