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2
关于第34214986号“中澜海峡”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1044号
申请人:安徽省中澜远旗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芜湖远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214986号“中澜海峡”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8159757号“中建海峡”商标在标识构成、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可以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车旭
凃嘉雯
赵爽
2020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