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2
关于第35240381号“唤醒农耕文明的记忆”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8643号
申请人:广州茗烨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240381号“唤醒农耕文明的记忆”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独特,具有显著性,未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我局认为,申请商标“唤醒农耕文明的记忆”用在指定使用的服务上,易使公众理解为广告语或宣传口号,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不能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暴红侠
马静
贾玉竹
2020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