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派对 CHOPSTICK THROWING PARTY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2

     

    关于第36928883号“筷子派对 CHOPSTICK

    THROWING PARTY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5053号

       

      申请人:成都筷子派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成都华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928883号“筷子派对 CHOPSTICK THROWING PART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第34943318号商标已在商标注册申请中被驳回。
      经复审认为,鉴于第34943318号商标未获准注册,故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全部复审服务与第35386168号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不属于类似服务,申请商标与第989433号商标、第6184863号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淑维
    张丁萍
    李世恒

    2020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