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鱼无双”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时间:2020-08-24

     

    关于第23277533号“嘿鱼无双”商标

    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8383号

       

      申请人:南京轩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欧标海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南京鱼无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原被申请人:洪绩)
      委托代理人:南京愚匠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8年10月16日对第23277533号“嘿鱼无双”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第16901422号“鱼无双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经申请人长期宣传使用,已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关系,消费者已将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相联系,导致误认。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具有摹仿、抄袭申请人引证商标的故意之嫌,将导致市场混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引证商标档案打印件。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援引《商标法》第十五条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被申请人请求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原被申请人洪绩于2017年3月23日提出注册申请,2018年3月21日经商标局核准,核定使用在第43类“餐厅;会议室出租;养老院;日间托儿所(看孩子);动物寄养;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服务上,有效期限至2028年3月20日。经商标局核准,该商标已转让给本案被申请人南京鱼无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引证商标由申请人于2015年5月8日提出注册申请,2018年6月21日经商标局异议决定,核定使用在第43类“餐厅;会议室出租;养老院;日间托儿所(看孩子);动物寄养;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烹饪设备出租;饮水机出租;照明设备出租;餐馆”服务上获准注册,目前为有效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引证商标已转让给吴永锐。本案申请人南京轩瑞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为原注册人,即为本案利害关系人。
      我局认为,依据当事人的评审请求、在案证据及我局查明事实,本案审理如下:
      一、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餐厅;会议室出租;养老院;日间托儿所(看孩子);动物寄养;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服务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餐厅;会议室出租;养老院;日间托儿所(看孩子);动物寄养;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烹饪设备出租;饮水机出租;照明设备出租;餐馆”服务在服务的内容、特点等方面相同或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争议商标“嘿鱼无双”完整包含了引证商标显著识别部分“鱼无双”,且未形成新的特定的含义,二者构成近似商标。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同时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使用容易造成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二、申请人虽依据《商标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但其所述双方同处一地的理由尚不能单独认定为前述条款中的“特定关系”,该理由缺乏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刘中博
    张苏明
    张 颖

    2020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