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ooshl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4

     

    关于第35609873号“Maooshl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4459号

       

      申请人:深圳市天猫智业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国赢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609873号“Maooshl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由字母组合“Maooshl”及图形组成,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4644921号“复制猫及图”商标、第15626003号“步履猫BULVMAO及图”商标、第12696129号图形商标在字母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全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高尚
    龚玉杰
    袁靖涵

    2020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