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5
关于第33723549号“太阳鸟养老SUNBIRD FOR THE
AGED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9758号
申请人:成都倍益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四川远鸿创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723549号“太阳鸟养老SUNBIRD FOR THE AGED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773006号“太阳鸟”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19年2月20日止,期满未申请续展注册,该商标已失效。该商标已不再构成本案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0171196号图形商标在整体构成、呼叫、含义及外观等方面存在区别,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尤宏岩
张悦
牛三毛
2020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