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 FORD BLACK LACQUER”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25

     

    关于国际注册第1423510号“TOM FORD BLACK

    LACQUER”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1079号

       

      申请人:THOMAS C.FORD
      委托代理人:贝克麦坚时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23510号“TOM FORD BLACK LACQUER”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276459号“TOM FORD SOLEIL”商标、国际注册第1269424
      号“TOM FORD SOLEIL BLANC”商标、国际注册第937562号“TOM FORD WHITE PATCHOULI”商标、第1560219号“TOM FORD”商标、第1360139号“TOM FORD”商标所有人为同一主体,故不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丁选明

    2020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