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5
关于第12985702号图形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0355号
申请人: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天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中国金店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于2018年10月30日对第1298570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在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中已被宣告无效(见《商标公告》第1683期)。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许文静
2020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