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2519624 - 商评字[2020]第0000041022号 - 申请人:上海京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25

     

    关于第32519624号“世纪传奇”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41022号

       

      申请人:上海京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金盛协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2519624号“世纪传奇”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4561974号“世纪传承”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引证商标处于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程序中,请求待其权利状态确定后审理本案,并将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经审理查明:引证商标被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决定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683期《商标公告》上。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车旭

    2020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