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5
关于第33220356号“圣杰加安SUNJAT”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29951号
申请人:宁波圣杰管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余姚市大鹏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220356号“圣杰加安SUNJA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8678380号“SUNNAT ”商标、第8678382号“森拉特SUNNAT EXQUISITE RADIATOR”商标、第4545691号“SUNJAC”商标、第10412620号“森拉特SUNNAT”商标、第10412751号“森拉特SUNNAT”商标、第7278228号“SUNJA”商标、第8678379号“森拉特 精质SUNNAT”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上有所差异,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商标转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魏诗瑄
康陆军
薛寅君
2020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