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嘴香”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时间:2020-08-26

     

    关于第26901785号“御嘴香”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39651号

       

      申请人:福建泉州朋友圈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福建省劲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泉州鑫彩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19年04月15日对第26901785号“御嘴香”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已被注销(见第1661期《注册商标注销公告》)。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李雅楠

    2020年03月02日